安全鞋鞋底一般選用優質的橡膠材質作為鞋底材質。">
在選擇適合的安全鞋(勞保鞋)前,我們須先了解導致腳部直接或間接受傷的主要危害:
1.被堅硬、滾動或下墜的物件觸碰。
2.被尖銳的物件刺穿鞋底或鞋身。
3.被鋒利的物件割傷,甚至使表皮撕裂。
4.場地潤滑、跌倒。
5.接觸化學品、熔化的金屬、高溫及低溫的表面。
6.在充滿易燃氣體的環境中工作,若靜電的釋放處理不恰當,便隨時變為燃源,引起爆炸。另外,足部的導電性亦可影響員工接觸電力裝置時,觸電危害的高低。
認識這些資料后,有助進行選擇安全鞋防護功能的分析工作。當選擇時,以下的因素必須仔細考慮:
1.施工的環境,例如:場地是否濕滑、場地是否凹凸不平、 附近是否有很多露出鐵釘的木條或其他尖銳的障礙物。
2.接觸的物料,例如:腐蝕性的化學品、灼熱的液體、笨重而難于把持的貨品或滾筒等。
3.使用或接觸的機器及設備,例如:電力裝置、叉式鏟車、鋒利手工具。
4.工序,例如:傾倒化學品、處理高溫液體、焊接工作、人力搬運。經過小心分析,盡量列出整個作業中可直接或間接危害員工足部安全的事項等有關的要點作出選配,來滿足你或你的員工在施工上所需的保護。
耐高溫安全鞋的選擇使用
耐高溫安全鞋是指供高溫作業場所人員穿用,以保護雙腳在遇到熱輻射、熔融金屬火花或濺沫時以及在熱物面上(一般指不高于300度)行動一段時間而免受傷害的特種安全鞋。耐高溫安全鞋適用于冶煉、鑄造、金屬熱加工、焦化、工業爐窯等高溫作業場所。
耐高溫安全鞋外底耐高溫性能是指鞋底的外底接觸某一溫度的熱物面并在一定壓強作用下,短時間內外觀不出現軟化、熔融、開裂等現象,耐高溫安全鞋鞋底一般選用優質的橡膠材質作為鞋底材質。《高溫防護鞋》(LD32-1992)對于不同的高溫作業場所,考慮到對腿部的保護要求程度不同,將高溫防護鞋分為靴式(A型)與高腰式(B型)兩種。前者用于有熔融金屬火花和飛濺沫傷害的場所,后者用于沒有熔融金屬火花和飛濺沫傷害的場所及一般高溫作業場所。
耐高溫安全鞋在使用和保存時,應盡量減少接觸水、火,防止接觸高于80度的高溫物體,耐高溫安全鞋遇濕后,不應火烤,以免發硬發脆,給安全使用帶來隱患。